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、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视察。
经查,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,搞迷信运动;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,在干部选拔任用事情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政绩观偏差,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,违规干预加入市场经济运动;丧失纪法底线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当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不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事情纪律和生活纪律,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卑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划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集会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集会审议,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,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集会时予以追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