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,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巢湖治理局党委原副书记、副局长金成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视察。
经查,金成俊身为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,背离初心使命,丧失宗旨原则,不守纪法底线,对抗组织审查,探询案情、转移涉案财物,隐匿违纪违法所得;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违规收受礼品,公款报销亲属个人用度;违反组织纪律,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;大搞权钱交易,不法收受巨额财物;擅权妄为,大搞官商勾连、利益输送,果真将国家土地资源作为权钱交易筹码,损公肥私,造成巨额国有工业损失。
金成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划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犯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卑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划定,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集会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金成俊开除党籍处分;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