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:通报三起形式主义权要主义典范问题
蜀山区南七街道司法所原副所长朱海波、事情人员陈浩然履职不力、弄虚作假问题。经查,朱海波在任街道司法所副所恒久间,作为张某某的社区矫正小组组长和该社区矫正监管第一责任人,未能严格落实《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社区矫正实施步伐》要求,对矫正工具张某某学习教育、治理落实不到位,致使矫正工具张某某的社区教育和社区效劳均未抵达划定要求。同时,朱海波在未按期开展实地走访的情况下,安排事情人员陈浩然伪造每月《矫正情况纪录簿》纪录,保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。2019年9月,朱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同年11月,陈浩然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
庐阳区大杨镇安监效劳情人员王凯事情失职问题。经查,大杨镇安监效劳情人员王凯在镇卫计效劳情期间,作为医疗救助事情具体经办人,在收到村居补报的医疗救助人员佐证质料后,未实时上报区卫健委,在村居委员会相关人员多次询问下,仍以种种理由拖延,导致5名群众未能实时拿到医疗救助款,保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。同时,漏报雁栖社居委2018年独保费申报质料,导致该社居委43户居民共计8460元独保费无法发放到位。2019年11月,王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庐江县罗河镇鲍店村原文书王庆元执行低保年审制度不严问题。经查,王庆元在担当罗河镇鲍店村文书、包片村干期间,在从事低保年审申报事情中,履职尽责不力、审核把关不严、事情作风不实,对续保村民刘某某户上报的资料未认真核实,为不具备续报条件的刘某某申请续保,导致刘某某未能实时予以清退。2019年7月,王庆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相关违规领取的9280元已予以追回。